潜山县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告知书
(彰法山片区棚改项目)
时间:2018-04-14来源: 作者: 编辑:葛笑嵩 热度:
关键字: 房屋
导读:因棚户区改造工作需要,潜山县人民政府拟对彰法山片区棚改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征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
因棚户区改造工作需要,潜山县人民政府拟对彰法山片区棚改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征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彰法山片区棚改项目。
二、征收范围:东抵南岳路,南接幸福家苑小区,北沿梦园小区围墙,西接水厂后背等连片区块。老物资局职工宿舍区域、县棉织厂16户居民住宅楼纳入本次征收范围。具体征收范围见棚改项目规划红线图。(本次征收涉及相邻地块、相邻住户愿意主动拆迁的,一并纳入征收,原则上整栋征收)
三、自本公告发布后,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实施下列行为:
(一)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房屋;
(二)改变房屋、土地用途;
(三)房屋析产、转让、租赁、抵押;
(四)分户;
(五)以被征收房屋为注册地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六)其他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四、被征收人应协助、配合房屋征收部门做好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无产权房屋等情况的调查、摸底、登记和认定工作。
潜山县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3日